西藏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
4月15日下午,记者从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今年,我区将按照“实事求是,总量不减;应调尽调,不宜大调”的总原则,突出保护属性,于6月30日前提交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准确划定需要重点保护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空间,并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据悉,目前,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础数据已基本收集完毕。专业调查队于4月16日起陆续赴各地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将在摸底调查、空缺分析、保护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坚持“三个确保”(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确保保护强度不降低、确保保护性质不改变)、“三个优先”(优先划建国家公园、优先保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先保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原则,统筹谋划、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目标。
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将在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做好图、数、实地对比,确保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为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保护红线的主要组成部分,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要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红线相应调整。因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先导性、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锐说。(记者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