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公园”炫出草原之美
又一“国家公园”露面
2020年3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利用处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试点工作的函》。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重点草原省区有可能成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在此之前,我国已有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沙漠(石漠)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是其中最新成员。
草原公园像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一样,均是以特色资源禀赋和自然特征而设立的,旨在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其设立可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2020年是我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关键之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也是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世界各地已有许多各种类型的草原公园。1981年,加拿大在萨斯喀彻温省南部建立了占地面积达907平方千米草原国家公园,旨在保护加拿大为数不多未被破坏的混合草及短草混合区域,也同时呈现了北美大草原的独特景观。蒙古国草原国家公园名列“世界最美十大国家公园”,占地面积约为15万平方千米,其中草原面积占92%,水面占8%,是世界上最大的草原。
我国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有其独特性。特指具有较为典型的草原生态系统特征、有较高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价值,以保护草原生态和合理科学利用草原资源为主要目的,开展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科研监测和文化宣传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关注对文化价值的提取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所代表的草原系统,可能也会与世界自然遗产地有所重叠。2017年,在波兰克拉科夫举行的第4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青海可可西里,即为包含草原类型的遗产地。在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中,我国也有4项遗产地涉及草原类型,分别是:2017年2月28日列入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地貌景观及古代少数民族发祥地”“神山和圣湖风景名胜区”;2010年1月29日列入的“中国阿尔泰山:喀纳斯自然保护区、阿尔泰山两河源头自然生态保护区”“喀喇昆仑—帕米尔群峰:塔什库尔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
我国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不仅关注于自然生态系统,而且特别提出对文化价值的提取。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就包含“自然景观优美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要求。上述“内蒙古呼伦贝尔地貌景观及古代少数民族发祥地”和“神山和圣湖风景名胜区”的遗产类型均属于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即同时具备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两种条件。
依据我国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规定,试点范围四至边界不得与已批准设立的其他自然保护地重叠或者交叉,以避免国家公园的重复设立。
但我国草原保护管理也面临需要以全新方式才能化解的难题:草原退化依然严重,已经修复的草原也亟须巩固成果;草原超载过牧问题突出,草原监管能力十分薄弱等。2019年召开的全国草原工作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国将推动建立草原类型国家公园。
还有更多“国家公园”出现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以此分类划定标准,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在此基础上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具体将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冰川公园、草原公园、沙漠公园、草原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评价,按照保护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进行梳理调整和归类。从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发展历程来看,肯定还有更多类型的自然遗产地,在机会成熟时,被赋予“国家公园”的属性。(段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