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赴浙江省岱山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1日讯 5月26日至27日,上海专员办副专员高尚仁带领督查组赴浙江省岱山县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行政许可检查。省林业局资源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同志参加。
督查组查看了岱山县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对照林地审批红线,查阅相关材料,向行政被许可人及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同志了解林地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及三项补偿费用、周边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行政被许可人、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地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汇报。
高尚仁强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依法依规申报审批,不得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使用林地。附属设施及辅助工程临时使用林地要依法申报审批、到期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征占用林地认真研究,提出合理建议,依法依规审核并给予支持,及时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叶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