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国家公园首个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签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15日讯 近日,大熊猫国家公园佛坪管理分局与陕西省佛坪县岳坝镇大古坪村和岳坝村签署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将大古坪村1996.19公顷、岳坝村545.27公顷集体土地及其附属的自然资源纳入协议管护范围,至此,佛坪管理分局辖区内所有集体土地全部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进行统一管理。
这是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分局与村(社区)委员会签订的首个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标志着大熊猫国家公园在探索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方式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对健全权属明确的资源管理体制、探索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促进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系统的完整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协议,佛坪管理分局要统筹做好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管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将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集体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条件的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范围;统筹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和特许经营项目,探索建立集体所有自然资源与特许经营项目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和社会经济发展。当地社区要自觉遵守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和规划管制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各项管理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社区居民在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就业和取得特许经营权上享有优先权。
大熊猫国家公园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并存的土地管理制度。根据2016年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试点区内国有土地面积1937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1.41%,集体土地面积775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8.59%,其中有3724平方公里集体土地处于核心保护区,占总面积的13.72%。当前,关于国家公园内集体土地及其地上资源的利用如何统一管理,还未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依据。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实际,研究创新集体自然资源管控政策,印发了《关于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管理分局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签订管护协议,将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进行统一管理,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努力推动形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当地社区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模式。
当前,大熊猫国家公园涉及到的3省12市正全面开展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签订工作,预计到6月底,合作保护面积将达到所有集体土地面积50%以上。(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