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与黑龙江省林草局联合发出保护湿地资源和谐共生发展倡议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6月12日讯 黑龙江是全国湿地大省,湿地面积大、类型多、景观美、生物多样性丰富,是黑龙江靓丽的品牌和优势。全省各类湿地总面积556万公顷,居全国第四位,自然湿地面积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8%。
6月10日,在第5个黑龙江湿地日来临之际,黑龙江专员办、黑龙江省林草局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人民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争当保护湿地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宣传者。
一是争当保护湿地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不侵占、填埋、排干湿地,不向湿地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不破坏鱼类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不采挖猎捕野生动植物。
二是争当保护湿地的捍卫者。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湿地的监督中来,积极举报、制止一切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
三是争当保护湿地的宣传者。主动学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向身边的人宣传湿地知识,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参与保护湿地志愿者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