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益林建设绿了青山惠了林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4日讯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两山”理念提出15年来,一项重大的林业工程——公益林建设,铸就了浙江林业生态建设“两山”之路的新辉煌。公益林是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生态区位重要性划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是国土生态最重要的绿色屏障。199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2001年,全面启动生态公益林建设,经过区划界定和新增扩面,目前浙江省公益林建设规模4548.6万亩,占全省面积的28.7%,林地面积的45.9%,累计发放补偿资金168亿元。公益林建设成为浙江林业建设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农最广、生态功能最全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优化布局保生态
本着“因害设防,生态优先”的原则,以生态区位重要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为主要指标,着力优化完善公益林整体布局。一是逐步扩面优化。通过2001年、2004年、2009年、2012年、2015年的新增扩面,全浙江省公益林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有效保护了钱塘江、瓯江等八大水系源头及其两岸,国铁、国道、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防军事禁区等一大批生态区位重要地区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为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二是着力区划完善。在2008、2018年开展全面区划完善,解决了由于历史和技术原因存在的公益林落地不准确、面积误差等问题。三是发挥生态效益。公益林在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释氧、净化大气、减轻灾害、森林游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地改善了浙江省生态环境。2018年浙江省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总值达到4630亿元,建设投入产出比达1:231以上。
提高标准惠民生
浙江省自2004年实施公益林补偿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惠民政策逐一落实。一是提高补偿标准。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从2004年的每亩8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亩33元,其中源头县、淳安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40元。资金惠及林农330万户1300余万人,单户年补偿资金超过1万元的农户达到1900余户。2019年,全省有7.51亿元直接补偿到1.8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力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医疗、养老等公益事业的推广。二是规范资金发放。建立“直拨制”,实行“公示制”,强化“阳光公开”监督。林业和财政部门按照“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四全”要求,根据发放清册通过银行或农信社直接打到老百姓卡里,减少中间环节。同时,将公益林面积分布、资金分配实行网上公示和实地公示相结合,在政府网站和乡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做到家喻户晓,接受群众监督。对资金发放从清册编制、核对、公示各环节和发放时间、形式、流程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对发放进度和数量实行定期通报,做到到户资金准确无误,确保补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强化抚育提质量
在全面封育管护的基础上,加强公益林的科学经营,着力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努力追求公益林建设成效最优化。一是森林类型逐步优化。完善公益林抚育政策,加大阔叶化改造、珍贵树种补植力度,近3年累计实施公益林抚育116.5万亩,生态效益更优的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等森林类型得到进一步优化,比重从建设初期的30%增长到55%。二是森林景观大大提升。通过抚育、更新、低效林改造等多种措施,努力打造春有繁花似锦、夏有绿树成荫、秋有红叶飘霜的特色森林景观,目前浙江省依托公益林建立了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28个,其中国家级42个。三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通过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等行动,公益林区珍贵树种比例明显提高,群落结构复杂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生态保护功能强大的公益林体系逐步建成,公益林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得到了综合提升。
多措并举促监管
通过多年的努力,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的管护网络和宣传体系基本建成,管护模式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开展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公益林地籍小班管理为核心,统一管理流程和数据标准,实现日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二是组建管护专业队伍。全省共划分1.26万个管护责任区,配备2.1万名护林员,并建立护林员野外巡查GPS考勤系统,实现对护林员的实时监管、轨迹回放、考核统计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公益林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建设意义等的宣传,并在交通要道、村庄周边和其他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设立宣传牌、告示牌和公示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