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20日讯 为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改变国有林场人员老化、人才断档等问题,促进生态省建设,8月7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拓宽人员进入通道。降低人员招聘准入门槛,中专以上林业院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国有林场管理和专技岗位;对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林学类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人员可以直接考核聘用;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学费代偿、定向就业”模式,从高职院校在校生中遴选有志向到国有林场工作的毕业生,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水平和学历层级。三是放宽职称评聘条件。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按照场部实际驻地要求;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适当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并向造林绿化等生产一线人员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支持国有林场参与精神文明、平安综治等创建活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奖金。五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把国有林场建设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快落实已纳入地方农村公路网规划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任务,并优先科学规划实施国有林场场部连接林场工区(管护站)道路建设,统筹推进国有林场电网升级改造并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通信网络覆盖通信部门和运营机构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区通信网络全覆盖,进一步改善林场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保障改革资金和事业经费落实到位;创新经营机制,通过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盘活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场化经营,实现资源增长、林场增效、职工增收。
《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解决国有林场存在的人员老化、人员断档问题,有利于国有林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国有林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对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