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技术规程》通过评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2月21日讯 12月16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杭州联合召开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评审会,本次会议对4项区域统一标准进行了评审,上海市林业总站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的《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技术规程》位列其中。
《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技术规程》由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牵头,会同上海市林业总站、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该规范规定了长三角区域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方法、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要求,适用于我国长三角区域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的监测与评估。
审定会上,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对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等分别进行了介绍,来自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思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中心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审定委员会对标准文本逐条审阅,指出存在问题及完善方向,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专家们认为《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为长三角地区沿海防护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提供依据与方法,推进沿海防护林监测评估一体化,有利于指导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提质增效。(上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