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完善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制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月7日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江西省《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导则》省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江西省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制度,对于指导开展受损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导则》明确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范围、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编写要求。一是明确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原则,规定了鉴定评估的流程和主要内容。二是提出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要求,从损害行为、生态状况、社会经济三个方向明确了调查内容和主要调查方法。三是从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出发,规定了损害确定的内容、方法和标准;并明确了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相互关联的确定方法。四是明确了表征湿地生态环境损害的实物量化内容,解决损害程度的确定方法,给出了湿地损害由实物量人到价值量人的转化方法。五是规定了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对报告质量提出了要求,并以附录的形式给予参考。(黄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