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森林覆盖率达57.32%
据红河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消息,“十三五”时期,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森林覆盖率达57.32%,比“十二五”末增加10.32个百分点。“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将力争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预测“十四五”末全州森林覆盖率将达60%以上。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云南省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13县市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成15个城市森林(湿地)公园,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创建成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屏边县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石屏县异龙湖保护治理、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13县市全部创建为“天然氧吧”,红河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天然氧吧州”,全州森林覆盖率达57.32%,比“十二五”末增加10.32个百分点,滇南中心城市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7.5%以上,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云南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增添了红河光彩。
“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将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打造一批高颜值生态、高质量发展、高品位文化、高品质生活的公园城市,创建一批“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力争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同时,按照“先做生态、后做城市,先做基础、后做开发”的思路,以推进滇南中心城市“三海三湖五河若干溪”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为重点,把滇南中心城市打造成为宜居宜业的水韵湖城。
此外,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力度,围绕群众放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最严格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制度落到实处,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段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