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风行动”结硕果
辽宁省多部门联合于日前开展了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清风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8492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28337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57起,其中刑事案件5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83人;收缴野生动物2289只(头、尾),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行动开展期间,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农业农村等8个部门组成4个检查指导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阅案卷、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省各市“清风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指导,重点检查部门联动责任落实、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区域场所、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情况,分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意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辽宁省林草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公布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知,规定了8种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6种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制订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举报奖励举报制度指导意见;发布辽宁省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抚顺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实施意见》。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为营造良好氛围,“清风行动”期间,各地有关部门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采用举办专题宣传活动、走进学校、走进乡村、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广告、散发宣传单、张贴海报、设置宣传牌等形式,引导公众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