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江西省樟树市多举措提升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林木采伐行为,确保全市“十四五”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樟树市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编制了“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下达了2021年度森林采伐指标,明确有关单位森林采伐最大限量,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不得突破。单位之间和不同采伐类型不能串用。
二是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禁止商业性采伐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适度放宽商品林采伐。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严禁除林地征占用以外的天然林采挖,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或为假植苗,严格控制低质低效林天然林改造,禁止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集体部分要结合森林资源现状,将采伐指标按申请、排序分解落实到村、组或林权单位、个人。
三是规范采伐操作程序。国营和非林业系统指标数不能变动,且不能一次性用完,适当预留指标,以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所需。集体的森林采伐指标要落实到有可采林木的农户(林权所有者),不允许分配给没有可采林木的农户,不允许按户平均分配,不允许倒卖采伐指标。林木采伐按照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组汇总排序、有关单位及林业工作站审核、林业局现场核验及采伐批复等流程,规范林木采伐操作。
四是推行两榜公示制度。有关单位按照樟树市林业局下发的年度采伐指标进行第一榜公示,然后将年度采伐指标分解到村、组或林权所有者,按照指标分配表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各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林业局备案,作为核发林木采伐证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五是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林权所有者根据分配的采伐指标向林业局申请采伐许可证,申请中要注明采伐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由林业局批复后到林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林木采伐证。
六是加强采伐监督管理。有关单位监督林木采伐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技术规程进行采伐,严禁超面积、超数量、超范围采伐,严禁乱砍滥伐,且伐后要及时督查采伐者更新造林。
七是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因地制宜采取不同采伐方式,科学开展商品林培育、经营;严格控制商品林皆伐面积,确保伐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鼓励营造混交林,调整优化林分结构;加大森林经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科技服务,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切实提高森林质量。(李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