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把天蓝水清山绿地净作为美好愿景
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明确了林业在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中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决定》提出,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总体要求。到2020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绿化美化为主要标志的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全省生态环境面貌出现根本性改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争取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生态环境指数等达到预期目标。
《决定》中涉及林业的主要任务是:
——优化完善实现永续发展的城乡区域空间布局。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遗迹,禁止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建设一批集景观建设、林相改造、生态涵养于一体,富有人文内涵的示范工程,建成省域万里绿道网,增进城乡生态空间有机联系。
——加强山川海洋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加强湖泊和湿地生态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快海岸防护工程和海岛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滨海生态走廊建设。
——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优化诗画江南人居环境。抓“五水共治”让水更清,抓雾霾治理让天更蓝,抓植树造林让山更绿,抓土壤净化让地更净。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大力创建绿色城镇和生态示范村,积极推进全省景观森林建设,建设一流森林休闲养生福地。
——加快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带动山区林农增收致富,积极构建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弘扬具有浙江特色的人文精神。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结合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展示生态环保成就、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弘扬生态人文精神。弘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生态价值意识,积极开展生态文化重大理论和应用研究,繁荣“两美”主题文艺创作,构建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
根据《决定》要求,下一步,浙江林业将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具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不断完善现代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全面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推进平原绿化、湿地修复、森林抚育和人居森林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