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批景观长廊建成3年后花3亿元拆迁
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的项目,这个总投资额为2.7亿元的项目在2011年2月完工,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
当初建造这个景观长廊有着相当充足的理由,诸如为了展示边境口岸城市的形象等,所以虽然这个项目一提出,就遭到当地多名官员的反对,但在“主要领导的力主”下,被作为“政府特批”的项目一路绿灯。同样,今天要花3亿元拆掉这个短命的景观长廊,更有着tepijianzao充足的理由,譬如景观长廊内的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文化长廊”将被改造为城市公共空间和平台,真可谓“嘴唇两片皮,嘴大都有理”。
不管3年前建景观长廊和今天的拆景观长廊有多少理由,很明显事实是在一建一拆之间,百姓将承受着5.7亿巨额财富化为乌有的损失。面对如此巨大的决策失误,我想当年“力主”的主要领导,恐怕不能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就行政责任而言,拍脑袋决策的恶果,缺乏民主决策、独断独行的“力主”作风的恶果,不能没有相应的领导来承担。在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的同时,更不能放松对这些“力主”的决策者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怎样使一个原本由河口山水房地产公司负责运作的商业项目,摇身一变成了“政府特批”的项目?
至于在这一拆一建的背后,有没有腐败的猫腻,恐怕未必都是网友以及平民百姓的无端怀疑,在新闻报道中,已经露出了一些端倪,记者告诉我们,在景观长廊里买房开店的不少业主,其中不乏政府工作人员或其家属。这些人当年有没有凭借权力低价买房,今天又有没有凭借影响抬高拆迁补偿?这当然只是看得见也一查就能查清楚的腐败,至于藏在暗箱里的腐败,有关方面恐怕也不能不进行一番认真地追查。
一个花了2.7亿元建造起来的景观长廊,3年后又花3亿元拆迁,这不仅要查清是谁“特批”了它的出生证和死亡证,更要从制度上防止“特批”权力的滋生,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制度,否则,这样的短命“景观长廊”、“文化工程”、“为民长廊”之类,还有可能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