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增829个国家级生态乡镇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2014年第44号公告,公布了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公告称,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经环境保护部复核,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等82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据悉,通过此次国家级生态乡镇复核的省份中,数量较多的包括:福建省(137个)、浙江省(131个)、江苏省(102个)、四川省(75个)、山东省(68个)、湖南省(64个)、黑龙江省(47个)、甘肃省(39个)、安徽省(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