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城市立体绿化 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福建推行城市立体绿化,今后除了路面绿化外,公共建筑的天台、露台等都将种植植物。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今日正式发布并施行,福建将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改善城市气候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据了解,立体绿化分为屋面绿化和垂直绿化。屋面绿化是指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垂直绿化是指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立面或构筑物表面攀附、固定、贴植、垂吊形成立体空间的绿化方式。
人口在10万以上的市、县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公共建筑、中高层以下保障性住房以及绿色建筑项目要实施屋面绿化。城市、县城规划区内既有公共建筑,在符合建筑规范、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建筑层数少于12层(含12层)、高度低于40米(含40米)、产权明晰、层顶坡度小于15度的建筑(含裙房),鼓励实施屋面绿化。当然,也鼓励一些符合建筑安全的住宅建筑,在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前提下实施屋面绿化。
这些公共建筑包括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办公用房,商场、酒店、银行、写字楼、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学校、医院、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立体停车场等。《办法》要求,实施屋面绿化,原则上建筑绿化屋面总面积不少于建筑屋面总面积的50%,铺装园路总面积不大于绿化屋面总面积的10%,园林小品总面积不大于绿化屋面总面积的7%。
除了屋面绿化外,目前,福建省许多城市、县城规划区内道路护栏、立交桥、过街天桥、高架桥桥体、公交停车站台、地铁通风设施等建(构)筑物以及湖河驳岸、护岸、挡土墙、裸露山体、护坡绿化、栏栅桥墩等已经开始了垂直绿化。
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来3年内,城市主干道沿街和城市出入口、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公园、历史古迹、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重点部位公共建(构)筑物要实施垂直绿化。同时,还鼓励建筑墙体、阳台、窗台和各类围墙等实施垂直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