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将投入运行 省内唯一一家
26日,从太原市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座谈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内唯一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太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即将投入运行,全省危险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其是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如不进行有效处置而随意排放,会对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和破坏,对人身的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
目前,太原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约有150家,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4.2万吨/年,占全省的四成多。由于本地没有功能健全的现代化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企业一般采取堆放或运到有处理能力的外地等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如处理不当,将会带来巨大的破坏。太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位于阳曲县,是国家确定的全国31个危险废物处置场之一,也是省内唯一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该中心投入运行后,将负责收集并处置全省11个市的危险废物和太原市的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