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获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近日决定在浙江省湖州市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这是目前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全国首个获批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级市。
据悉,建设方案提出了经济发展质量、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与文化等4大类45项建设指标,要求示范区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湖州模式”。
根据方案,湖州的建设目标是打造绿色发展先导区、生态宜居模范区、合作交流先行区、制度创新实验区。力争到2015年,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节能减排任务有效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绿色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