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发文,对首批55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城市名单进行公示,丽水市成功入选公示名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自2013年底启动,浙江省仅杭州市和丽水市入选。
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丽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丽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和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已分别连续9年和5年居全省首位,全市森林湿地生态效益总和为2.1万亿元,占浙江省生态效益的五分之一,是浙江省森林碳汇能力最强的地区。
近年来,丽水市注重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以生态休闲旅游为重点的服务业,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增幅连续七年居全省第一,确立“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在全国开创性编制首个地级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设立休闲养生总会及“五养”分会,荣膺全国首个“国际休闲养生城市”称号。
早在2007年,丽水市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整体战略构想;2008年2月,丽水市又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9年底,在初步实践基础上,开创性地研究制定了《丽水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2012年,进一步提出了“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2013年底,再次提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名单后,丽水市将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探索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生态集聚新机制、生态文化发展新途径、生态屏障建设新样板、生态文明建设新制度,建设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化繁荣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