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应警惕过度开发【评论】
日前,经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中国大运河”跨省系列申遗项目以及由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起始段与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至此,我国已经申报成功的世界遗产总数达47处。一条是现存世界最长的人工运河,一条是世界最长的文化遗产线路,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的申遗成功,凝聚了几代人努力奋斗的结晶。但在这之中,有一种思想值得注意,他们不是在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而是首先想到如何利用大运河知名度的提升来谋求更大的利益。
这也是人之常情。进入世界遗产名录,可以提高城市知名度,推动旅游等行业的迅速发展。在中国,只要成为世界遗产,马上就成了旅游胜地。据平遥县旅游部门统计,申遗成功前的1996年,平遥古城门票收入为82万元,而2004年这项收入高达4760万元,是1996年的58倍。
过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世界遗产的开发,的确能够为当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但一旦过度开发或开发不当,遗产就将面临濒危的境地。虽然杭州市政府作出了承诺:申遗成功后,将继续坚持“三不”,即博物馆不收费、文物不破坏、公共资源不占用,让大运河再活一个两千年。陕西省政府也向社会通报称,陕西境内的世界遗产由1处增至8处,收费景点门票不会借此涨价,免费景点继续维持原状。
实际上,翻看我国目前已经申遗成功的世界遗产名录就会发现,做出这样的“三不”承诺,并且能够成功践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必须要承认,地方申遗确实花了不少钱,但申遗只为涨价,然后不管传承和保护,只管开发利用和GDP增长,这样的申遗态度和最终结果难免让人纠结。对于世界文化遗产而言,传承发展与保护,往往是难以理顺的一种关系,是为了短期利益饮鸩止渴,还是为了永世常存有所舍弃,这需要足够的智慧和情怀。这需要我们保护之中求得传承与发展,传承与发展之中涵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