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要预防建设性破坏
中央领导指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做好新时期京津冀生态修复工作,是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的重要举措。对此,既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经验,又要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站在推动首都圈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好顶层设计。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国家已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及城市滨河森林公园、滨水绿道、湿地恢复、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的经验和特点。要分析这些项目工程的地域性、行业性特点,以及各类项目缺乏有效衔接等情况。
今后,京津冀生态修复工作要更加注重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实现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统筹推进,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
第一,遵循植被恢复的地带性。京津冀地处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带,是农区与牧区的过渡地带。这一地区的植被恢复要防止单一品种。实践证明,单一品种在自然生态演替中易退化,易丧失生态功能。实际操作中,要坚决杜绝靠大水大肥、农药支撑的视觉绿化,表面给人以绿,其实不仅生态功能不佳,而且耗费大量资源。要注重结构的匹配性,在乡土树种、草种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乔、灌、草相结合,针叶、阔叶相配套,注重系统自身良性运行,发挥最大生态功能,发挥这一地区植被生态系统涵养水源、阻挡风沙、吸尘降污的功能。在人工培育植被时,应考虑其年蒸腾蒸发量不超过400mm,否则,就有变成抽水机、蒸发器的可能。
第二,遵循水资源管理的流域性。海河流域,包括京津冀在内,水资源开发强度超过100%,远远大于国际上公认的40%底线。水资源作为生态之基,面临严峻挑战。据初步统计,海河流域机井共350万眼,地下水严重超采,其中河北超采区6.7万km2,北京6000km2,天津9000多km2。要解决京津冀水资源问题,必须统筹海河流域管理。一是防洪要统一调度,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通过跨地区调度,变害为利,可最大限度利用水资源,切忌以邻为壑,各自为战。二是要建立跨地区断面考核制度,将水量与水质纳入监管,实行“亲兄弟,明算账”,预防各自重视清水开发利用,忽视污水治理的外在性。三是要沟通流域水系,推进水循环,实现不同河流之间防洪、水资源调度的互济互助功能,让水流动起来、循环起来,服务更多、更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
第三,坚持水源保护地的限建性。饮用水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健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不仅要靠自来水厂提高处理工艺,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而且需要加大水源地的保护。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看,河北张承地区、北京生态涵养发展区、天津蓟县等地是京津的水源地。这些地区必须限制农业的规模养殖,以及化工、矿产、造纸、钢铁等行业建设。要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等进行同步治理。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民俗旅游等产业,保障当地群众的收入。切忌各自为阵,乱建设、乱发展,与总体布局不适应。
第四,注重生态走廊建设的综合性。规划建设北京、天津、保定等地区的生态走廊,使其成为体现生态文明价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生态工程。要充分考虑山、水、林、田、湖、气象等各要素的特点进行系统布局。一是要保护好太行山脉、燕山山脉,让山坡无裸露、无开采创伤。二是要保护好水线,包括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输水干线,饮用水水源地河北潘家口等水库、北京密云等水库、天津于桥等水库的输水线,以及永定河等河流的防洪线。三是要湿地建设与蓄滞洪区建设相结合,水环境建设与再生水利用相结合,防沙治沙与水土保持相结合,绿道建设与水景观建设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保护,防止单打一。
第五,注重推进技术标准的统一性。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生态修复方面,不管水资源的开发、治理、节约、保护,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更新、维护,还是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旅游产品开发,都要在统一规划、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确保每类技术标准的统一性,让操作层面的细节标准一致,有利于建设、管理、监管、考核口径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