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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益林为“秀美常宁”筑建绿色生态屏障

时间:2021-12-02 11:35:53 | 来源:红网

湖南:公益林为“秀美常宁”筑建绿色生态屏障

近年来,常宁市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着力进行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积极实施生态公益林科学经营,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森林质量逐步提升,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秀美常宁”筑起了一道绿色生态屏障。

目前,常宁市林业用地面积17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9.95%,活立木总蓄积量207.7万立方米,全市共有生态公益林82.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7.5%,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2.5万亩,省级公益林9.8万亩,分布于全市24个乡镇和一个国有林杨,涉及全市458个村、4192个组,惠及林农8万余户。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该市用于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资金达5255万余元,累计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135万余元。随着绿色常宁的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已成为该市重大的林业生态工程和重要的林业民生工程,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显著提升,同时有效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今年,省政府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五大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公益保护建设:

一是行政推动,摆上重要位置。常宁市委、市政府把公益林建设作为全年农村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常宁市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常宁市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意见,把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并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纳入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乡镇也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进了生态建设。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力量,通过主流媒体、发放宣传手册、制作永久性公益林保护宣传牌等方式,广泛宣传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意义,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总结推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典型经验,促进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同时,安排专人到官岭镇林场村进行试点,把面积细化落实到户,完成了公益林到户信息采集表,为资金“一卡通”发放提供了依据,为全市工作铺开奠定了基础。

三是投入驱动,加大扶持力度。严格按照《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完善本地区公益林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落实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度,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补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面积落实到个人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方式实行改革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建立层层签收与严格审核制度。该市自2001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补偿标准从2001年的每亩3.5元逐步提高到2013年的10.5元,足额拨入生态公益林所有权人或者经营权人的存款帐户。今年,为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又将提高补偿标准,其中国家级公益林每亩补偿14.5元,省级公益林每亩补偿12.5元,巩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成效。

四是改革促动,强化机制保障。2011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生态公益林也按政策要求延长了承包期,稳定和完善了林业生产责任制,使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为建设和保护好公益林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林地流转;通过林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加强建设和保护;市财政注资500万建立林权贷款贴息基金,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获取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解决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政府为全市82.3万亩生态公益林投保,参保率100%,保险额达131.6万元,有效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森林资源提供全方位保障。

五是保护联动,巩固建设成果。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公益林保护建设管护面积到位率、补偿资金到位率列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部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地按照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完善本地区公益林资源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落实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度。各行政村应将辖区内公益林权所有者名单、公益林面积、补偿标准与资金及护林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台账。各乡镇(办事处)、林业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省林业厅要求建立公益林管理的各项台账和名册,及时真实记录公益林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客观反映公益林管理成效。建立完善考核基础资料。认真开展公益林本底调查,核实公益林小班数据和权益数据,切实做好公益林调整,及时更新公益林调整和征占用数据,建立真实准确的公益林数据库和公益林林地“一张图”。建立完善公益林管护队伍。各乡镇(办事处)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公益林护林员队伍,明确公益林管理机构,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日常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公益林地的行为。加强督查考核。由林业和财政部门组成专人到各乡镇(办事处)进行抽查,发放调查问卷,重点抽查面积管护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护林员到岗到位情况及公益林管护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2014年,常宁市以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建立管护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构建公益林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生态与经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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