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生态立县” 环境建设成效斐然
石城县秉承“生态立县”理念,环境保护持续加强,生态建设成效斐然。2013年石城县二氧化硫排放削减率为8.0%,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率为2.0%。地表水达到三类标准,空气质量达到二级良好。全县治理水土流失22.5万亩,造林绿化3.3万亩,被省委绿化委命名“示范森林乡镇”1个,“示范森林单位”1个,“示范森林村庄”4个。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4个、市级生态村29个。石城被评为“2013年中国绿色竞争力十强县”、“全省农村清洁工程先进县”,入闱“省级园林县城”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