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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深化改革 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

时间:2021-12-15 13:36:00 | 来源:鞍山日报

辽宁:鞍山深化改革 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

良好的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决定城市未来发展。“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声。曾经,我市依靠丰富的资源禀赋,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我们也曾一度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空气质量堪忧,河流水质不达标,矿山开采破坏土地植被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诉求差距不小,与美丽鞍山的目标相去甚远。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市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美丽鞍山。

必须强化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源头严防,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鞍山的关键之举。我们要加快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逐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加快推进城市资源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构建环境、发展、建设、国土规划相统一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依法查处突破红线的违法行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简化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推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参与和提前介入机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必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资源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财富,加强保护与管理是大家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补偿制度范畴,设立专项资金,切实解决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资金匮乏问题,扶持保护区内生态农业发展。加快编制《鞍山市资源再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

必须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体制机制。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系统完备的体制机制来提供保障。我们要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由当地政府对所在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推行地区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增量双重否决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完善污染综合防治机制,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业务管理、基础能力、技术标准和人才保障综合体系。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和企事业单位能耗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生态环境保护四大工程,推动鞍山绿色发展,实现生态和谐风貌。大力推进“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城乡管理四化工程,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塑造鞍山城市新形象。

建设美丽鞍山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改善生态环境贵在坚持,重在建设,我市生态环境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们携起手来,锲而不舍、攻坚克难,为鞍山更加美丽而努力奋斗。(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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