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多举措保护古建 确保建筑不受人为侵害
为科学保护江西的古建筑,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近日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建筑不受人为侵害。
据悉,婺源县政府以前设立100万元古建筑保护资金。从今年起,每年安排约300多万元资金用于开展古建筑保护工程。为这些古建筑建立电子档案,并树立保护标示牌。
为保护好古建筑,婺源县规划空地让农民建房,发展徽文化度假宅院,迁移到篁岭进行异地保护。通过“疏堵结合”,建立健全古建筑保护长效机制。成立古村落、古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未经批准擅自拆建、贩卖古建构件、违规建房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