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店区管养经费不足 园林绿化管理房变饭店
张店区东二路与共青团东路交叉路口附近绿地内的绿化管理房变身饭店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然而近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却遇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尴尬:由于园林绿化管养经费不足,管理部门不得不将本该用于园林绿化管理的管理房对外出租,用所得房租来弥补经费不足。
园林绿化管理房变饭店
位于绿地内的小房子原本为园林绿化管理房,由园林部门使用,与城市园林绿化配套,同时还供园林绿化人员工作和休息使用。
日前,家住张店区淄建第五生活区的居民向记者反映,在位于涝淄河沿岸的绿地内,几处本属公共设施的小房子,目前均已变身为饭店。
7月12日,记者找到了位于张店区东二路与共青团东路交叉路口附近的这片绿地,发现居民所反映的公共设施目前已成为一家炒鸡店,由于时值夏日,屋外的空地上搭起帐篷、摆上桌凳用于招揽生意。
附近居民向记者表示,由于在此已居住了几十年,他们对沿河的这片绿地非常了解,在众人的记忆中,此前炒鸡店的周围并没有目前如此大面积的空地作为停车场。在实地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为了招揽生意,与炒鸡店紧邻的沿街绿化带内还立起了该店的广告牌,甚至连绿地内的人行道上也被喷印上了与炒鸡相关的广告标语。
类似的情况并非仅此一家,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在东二路涝淄河沿河绿地,还发现了多处情况类似的园林绿化管理房,这些小房子有的成了烧烤店,有的变身为家常菜馆。
7月13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与西五路路口附近的一处园林绿化管理房,这处绿化管理房同样也变身为一家饭店,与上述几家不同的是,这处管理房被装修得更为高档。
这家饭店的经理告诉记者,在他们入驻之前,这里一直都是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而对于租赁等相关事宜,对方同样表示不方便透露。
绿化管养经费不足是根源
园林绿化管理房为何会变身为餐馆饭店?
7月14日下午,就园林绿化管理房对外租赁一事,记者找到了张店区园林局。据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与西五路路口附近的那处园林绿化管理房,目前没有房产证,租赁者与张店区园林局签署租赁协议,租金全部上缴张店区财政局。
位于东二路上的几处绿化管理房则是由张店园林局的下属单位绿龙公司对外租赁的。
为何要将原本用于园林绿化的管理房对外出租?对此,张店区园林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一直以来,由于绿化管养经费不足,无奈他们才将原本用于放置工具及供工作人员休息使用的绿化管理房空出来进行对外招租,用租金来填补管养经费的不足。
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关于这些绿化管理房的租赁问题已全部交给政府统一管理,所产生的租赁费也由政府统一收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2012年6月15日下发的《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政府职能分工要求,设立独立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并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并逐年增加;2012-2015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确保到2015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既然如此,张店区的园林绿化管养经费何以如此捉襟见肘,以至于要将本该用于园林绿化管理的管理房对外出租,以弥补经费不足?
7月15日上午,记者又就此问题采访了淄博市园林局,该局养护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淄博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3%,绿化养护费每年的标准根据项目的不同在4元-5元/平方米。全国不少城市的养护经费都比淄博市高,而到了区县,绿化养护费还会更低,不少区县的绿化养护费约为2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