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流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批准我省黄山市和巢湖流域等地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9县(市、区)组成“国字号”示范区
据介绍,在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全国共有56个,其中安徽有2个,巢湖流域是其中之一。
记者了解到,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范围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六安、安庆等5市的19个县(市、区),具体为合肥市辖区(瑶海、包河、庐阳、蜀山四区)及下辖的巢湖市、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芜湖市鸠江区及下辖的无为县;马鞍山市下辖的含山县、和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及下辖的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安庆市下辖的岳西县。
这个“国字号”的示范区总面积约2.21万平方公里,其中合肥市为核心区,实施期限为2014~2018年。数据显示,“十一五”以来,巢湖流域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显著提升,经济总量占全省约1/3,财政收入占全省约1/4,是全省经济发展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重要板块之一。
到2018年,巢湖能持续自净
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重点探索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巢湖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体系,创新区域联动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根据规划,到2018年,巢湖水环境容量将大幅提高,水体质量显著改善,成为具有持续自净能力的生态大湖,建设生态宜居的城湖共生体系,比如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设低碳智慧城市、绿化城市生态景观等。
到2018年,巢湖流域居住的人也能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因为按照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到2018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优良天数占比达到6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巢湖蓝藻暴发次数不及往年一半
昨日,合肥市发改委也通报了相关情况,目前,巢湖总体水质已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
据悉,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已经实施环巢湖道路桥梁、防洪、航道、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生态农业、入湖截污、旅游开发等“八大工程”,启动实施巢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二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20亿元,完成531.6公里河道清理,整治191个排污口,氮磷污染消减8%左右。
“巢湖蓝藻暴发次数和藻密度都只有往年的一半不到。”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巢湖总体水质已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已由劣V类转为V类及以下,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的10个断面中有7个已达标,另外3个阶段性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