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山东完成国家储备林划定
福建省、山东省认真落实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部署。截至7月21日,两省通过国家储备林划定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划定面积分别为181万亩和54万亩,已全面完成划定任务。划定的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赤松、刺槐等,国有林占99%;人工林占84%;龄组主要集中在中龄林、近熟林和成熟林。
两省林业厅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成立了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划定方案》,下发了《国家储备林划定实施细则》,举办了国家储备林划定培训班。根据《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按照规模、品种、结构、布局等条件划定国家储备林,落实到小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赴林场,指导承储林场制定划定方案,现场划定国家储备林。采取“事前培训、事中指导、事后检查验收”的工程管理模式和“分工序、分级检查验收”的质量监督办法,强化国家储备林划定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储备林划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