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优化公园管理 提供文明和谐游园环境
针对群众提出的区内18所免费公园“不方便、不热情、不安全”的“三不问题”,普陀区绿化市容局正视问题,不回避、不绕弯,要求从“三不问题”入手进行扎实整改,并通过日常管理“3+2巡查机制”,提高各园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
一是针对“三不问题”即知即改。针对游客进园后衣物无处摆放、渴了没水喝、小伤得不到及时救治等“不方便”问题,公园管理所在座椅处安装了衣帽钩,在人员集中处摆放了开水桶,在门卫处放置了简易药品;针对游客在公园里碰到问题无人解答、投诉无人回复、申诉无处接待等“不热情”问题,在门卫、窗口设置告示牌,告示游客有问题到公园管理所办公室反映,还在每周四园主任接待日专门接待游客投诉,保证件件有回复;针对游客在公园里遭遇车辆擦碰,座椅年久失修伤害身体等“不安全”问题,制定了自行车和社会车辆禁止入园的管理规定。此外,为不影响游客游玩,公园管理所还错开高峰,将原来的上下午打扫卫生改为晨扫、午间扫和夜间扫。
二是建立“公园管理者三级巡查制度”。各公园主任(责任人)坚持每日轮流当班开展巡查,重点在“公园卫生、园艺养护、设施维护、安全执法、经营服务”五方面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并及时协调处置人群高峰时段的群体问题。区公园管理所全体人员划分责任范围每周进行自查,对公园主任日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游客的反馈意见,并对志愿者每日巡查记录进行检查等。局分管领导每月一次到一个公园现场办公,主要针对仅靠公园单方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和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解决。
三是建立“社会资源二级巡查制度”。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通过志愿者每日巡查,社会督导员每月督察的二级巡查制度,配合公园长效管理。目前,一支800人左右的志愿者队伍服务于18座公园,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文明游园的管理员、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和联络员的“五大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