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打造绿色“生态鹰潭”
湿地是位于陆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拥有强大的生态净化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在生态平衡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5月1日发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湿地保护、湿地恢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各类湿地采取恢复植被、改善栖息地生态环境、治理污染等措施,大力保护和恢复白塔河、白露河、后河、泸溪河湿地资源及其生物多样性,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湿地水质及其周边生态环境,打造了一座绿色生态的宜居城市。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血防林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森林城乡、绿色鹰潭”建设,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有效改善了境内流域的生态环境,维护了流域的生态平衡。截至目前,我市湿地总面积11912.63公顷,以河流湿地为主,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5%,建成了余江白塔河省级湿地公园,月湖白露河省级湿地公园,信江龙潭、虎岭湿地公园,贵溪后河湿地公园等一批湿地公园,正在着手创建信江国家湿地公园、鹰西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面积不断增加,湿地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
《条例》实施以来,每年我市不定期开展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专项行动,对辖区内违法开垦、占用、填埋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查清辖区内破坏湿地的最新动态,排查摸清打击的重点和目标,做到边宣传、边排查、边打击,震慑了破坏湿地资源的不法分子,遏止了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重要湿地。此外,通过切实抓好越冬候鸟保护、严格执行禁渔期和休鱼禁港等一系列措施,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经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查明,我市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有高等植物1847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种;动物2014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4种。
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我市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以及“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机,开展了一系列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湿地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市民保护湿地资源的意识,形成了全社会保护湿地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去年年底,我市联合七家新闻媒体,对中华秋沙鸭越冬栖息湿地保护进行跟踪报道,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华秋沙鸭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在编制、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为提高湿地资源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我市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为主要职能之一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做到了有机构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经费,下辖的贵溪、龙虎山和月湖也相应成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湿地保护机构的不断健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保护我市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湿地物种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