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小区花坛内盆栽被盗 物业到底责任与否
“咦,花怎么不见了?”8月18日早晨,黄州城区某小区居民余先生发现,他家放在小区花坛内的花草被盗了3盆。余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有责任,而物业称其没有监管之责。
余先生特别喜爱花草,家里养了很多盆栽。他家住在一楼,为了让花草长得更旺盛,他将自家的盆栽共十几盆都移放到小区花坛内,让花草能享受阳光的照射,汲取夜间雨露。余先生说,被盗的3盆花,都是从罗田运回来的,每盆价值在两三百块钱之间。他认为,自己按时足额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就应当对业主的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看管保护义务,盆栽被盗,物业应负责任,对他家的损失进行赔偿。
物业公司负责人姜某说,余先生反映花草被盗后,他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查看,因盆栽是深夜被盗,监控镜头太远,录像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姜某表示,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小车登记进出,业主也是刷卡出入。小区保安24小时在岗值班,小区治安良好。他认为,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等负有责任,不对个人财产承担监管责任,业主应该对自家财产有监管之责。
放在小区花坛内的花草被盗,小区物业到底有没有责任呢?记者为此咨询了黄冈德铭律师事务所王新高律师。王律师表示,如果业主把财物交给物业保管,和物业形成了保管关系,财物丢失应由物业负责;但如果业主并未明确委托物业保管,而是将自己的财物放在小区院内,发生财物被盗应属于治安案件,不能把过失归咎于物业,物业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安全防范仅有协助管理义务,没有绝对的保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