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福多措并举 助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态品味,安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江西省绿化委员会专家预检组的整改意见,采取多项措施,深化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保障,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在创森实施过程中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领导任组长,25个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高位推动、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安福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发动到位,在县内新闻媒体开辟创建专栏,印发了宣传手册2000余份,创建问卷150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牌,促进了全县干群创森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创森、个个服务创森工作的良好局面;做到了督促检查到位,成立了督查和技术指导组,建立了日常督查和奖惩机制。
二是规划引领,打造特色森林城市。编制了《安福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和《安福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在建设当中重点抓住了突出绿化品位,突出规划设计,突出布局合理,突出规范管理。
三是创新机制,多方筹集创建资金。确立了“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各类资金”的原则,采取“财政出资、招商引资、部门出资、社会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建设资金。四年来,累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用于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建管结合,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绿的方针,建立了对全县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执法机制,为建成区的绿化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了绿化管理制度,创新绿化管养体制,加强日常管理养护,我县建成区森林覆盖率已达40.91%,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67%,绿地率达35.37%,乔木绿地率达29.7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98平方米,建有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各1个;县域范围内主要通道绿化率100%,江河干渠绿化率100%,以上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