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阡县获湿地保护奖励补贴500万元
今年,石阡县获得中央财政湿地保护奖励补贴500万元。该县是全省唯一获得湿地保护奖励补贴的县。
据了解,该县获得中央财政湿地保护奖励补贴主要因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而获得。该湿地公园由鸳鸯湖、包溪河两大片区组成,涉及枫香、五德、坪山、中坝、汤山等5个乡镇8个村。规划总面积778.39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06.32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26.51%;是一个以鸳鸯及其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公园。园内共分布有维管植物172科468属821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4种;脊椎动物178种,隶属于25目86科,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有15种。
近年来,该县为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不仅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出台了具体的管理办法,还提出了《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加大了对湿地建设和管理资金的争取与投入。
2012年,该县争取到中央财政湿地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2013年,争取到中央投资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023万元。
截止到目前,该湿地公园已修复稻田湿地20余亩,栽植桂花、含笑等绿化大苗1700余株,有观光游船2艘,餐饮点4处,旅馆2个,风雨桥1座;供电、供水、观光步道、排污系统等各种配套设施正在筹建中。据介绍,该公园于2011年3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是贵州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期至2015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