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跻身广东省园林城市之列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考核组赴鹤山考察,专家组一致认为,鹤山市“创园”成果已达到标准,并将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授予“广东省园林城市”称号。据悉,自2012年鹤山市提出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以来,通过“景观提升工程”、“增色添绿工程”等具体建设项目,截至2013年底,鹤山市建成区各类园林绿地总面积684.74公顷,绿地率34.13%,绿化覆盖面积750.73公顷,绿化覆盖率37.42%。专家组考察后向鹤山市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继续提升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主要道路、河流湖泊及城市主要综合公园生态景观效果和服务功能;二是要继续加大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常态化规范化运营与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