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重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我省城镇化建设起步早、发展快,但重开发建设、轻文化传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建议:一是重视规划中的文化含量。各地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时应邀请文化部门参加,多听取当地文化学者、居民代表的意见。在规划的整体布局、建筑形态、道路、绿化、河道等方面,更加突出当地的文化特点,避免千城、千镇、千村一面。及时修订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增加对空间形态的传统文化和生态文明的要求。二是重视对具体小区和建筑设计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指导。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成熟小区,可选择公共建筑物进行改造,使空间形态体现当地传统文化特色,并对其加以解读,让它们和传统的古建筑一样会讲故事、讲当地传统文化故事,提高传统文化的吸引力。三是重视地名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明确要求地名、路名、小区名称用原先的名称或已消失的村庄名。承载当地居民历史记忆的大树,在可能的情况下移至新建小区并挂牌说明,让大树和地名留住历史。四是重视对现有建筑的创新利用。多措并举,将农村的一些老房子,变废为宝。同时重视做好对宗祠文化的创新利用。五是重视传统文化在生态系统的设计作用,把前人的生态智慧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同时在道路、河道改造中明确提出生态方面的要求。六是加快对乡村景观的梳理、鉴别和统计,用现代信息化的手段对历史景观进行关注。对古建筑要尽快建档立案,并根据濒危景观的生存环境,划定文化红线,以确保乡村景观的保护得以落实。七是重视园林景观的营造创新。引导设计部门在建筑布局中引入中国传统园林要素,让古老的园林文化在城镇化建设中焕发活力,让绿更浓、景更美、底蕴更深厚、城市更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