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缙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7元
9月22日,到缙云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更改个人信息的大洋镇和合村村民杨光林高兴极了,他给自己算了一笔账:按照今年最新补偿标准,自己的955亩公益林,除去4元每亩的管护经费,今年可领到21965元补偿金,解决了他一年的生活费用,而且补偿金一年比一年高。
今年,我省将201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由去年每亩25元再提高到每亩27元,每亩增加2元,全部用于对林农的补偿性支出。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及管护者,包括国有林场、村集体组织及其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后,今年,缙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由2425.6万元提高到2619.65万元,增加194.05万元,受益的农户达27384户,494个村集体组织,2个国有林场。
据悉,缙云县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97.08万亩,为更好地落实公益林惠民政策,县林业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护林员235人,培训上岗,并建立了公益林管理数据库。自7月初以来,县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及时进行公益林补偿资金清册编制、公示等工作,准确核实农户资料,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