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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体制争论

时间:2022-05-14 09:36:01 | 来源: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

国家公园体制争论

9月21日,周末。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一间面积狭小的会议室里,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以及国内业界、学界的资深研究者采用主题演讲和开放性讨论的方式,集中探讨当下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的思路与方向。

跟往常有关此类话题的学术探讨一样,此次研讨会上,在有关是否要打破现有多个部门双管齐下格局、建立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公园管理局,是否要先行试点再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法规体系等一系列问题上,各个职能部门、不同行业专家以及业界、学界的研究者之间存在观点上的争论。

事实上,自去年底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决策以来,类似今天这样的争论就一直没停止过。一位曾经参加过国家发改委部门协调会的业内专家透露,国家发改委最近也先后组织了两次有关国家公园体系方案确立问题的部门协调会,上述有关职能部门彼此之间的争论比这次还要激烈。

迟到的国家战略

按照国际普遍采用的概念,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保护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的面积较大的自然区域。

按照相关国际准则,国家公园建立后可以开展科学研究和监测,并适度地利用其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优良的自然环境有限度地开展生态教育和生态旅游,但严格限制各类工程建设和旅游开发建设。

现在每当提及国家公园,人们多半都会很自然地想起美国的黄石国家公园。

美国著名电影记录片制作人肯.伯恩斯和作家兼电影制作人戴顿.邓肯耗时10年拍摄的《国家公园》,以12小时的时长较为完整地讲述了从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国家公园100多年的历史。“国家公园是美国建国以来最伟大的构想”这句话更是在其中被反复表述。

随着全球化的高速发展,最先发轫于美国的国家公园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性的概念。据统计,世界上现有的13万多个自然保护区中,已有各类国家公园将近4000座,分别分布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显然,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世界许多自然保护区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但就中国大陆而言,目前自然保护区的主体形式依旧还是自然保护区。到2011年,全国已经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多达2640处,类型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总面积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7%,远远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基于世界国家公园发展趋势,虽然我国学界、业界对建立中国国家公园的想法由来已久,但一直处在争论未休阶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处长李振鹏对此分析认为,我国国家公园体制之所以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长期以来呈现出多部门交叉管理的碎片化特征,林业、农业、环保、文化、国土、海洋、旅游等多部门交叉管理带来同一区域一直存在部门重复授牌、重复编制规划、不同监管规则并存的现象。加之我国国家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清,部门权责交叉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

直到2013年底,基于构建国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需要,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才首次以中央的名义被正式提出,成为今后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部门争论何时休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显然体现了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这一点,上述不同职能部门以及学界、业界专家们已达成共识。

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以后,国家公园再次成为多个部门热议话题时,与之相呼应的是多个省(区、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跟随云南进行国家公园的研究规划和申报。

但现实问题是,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还照样被行政区划因素或被部门因素割裂为不同的板块,有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机构,但又同时挂着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等五花八门的多个牌子,甚至有多达十几块牌子。

基于此,在上述会议中,一些部门认为我国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迫切需要按国际标准确定国家公园边界,彻底消除上述交叉管理的混乱局面。另外一些部门则认为自建国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一直施行的是分部门管理体制,这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不能简单照搬或完全模仿国外做法,而要依据我国国情抓紧解决眼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副司长诸卫东认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需重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以我国现行的保护区格局为基础,按照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原则,先确定国家公园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再确立“一园一主”的自然资源资产主管格局。

北京大学旅游研究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则表示,我国国家公园存在立法缺陷,至今没有统一的国家公园法,相关立法滞后,立法层级低,现有法规也具有较强的部门特征,协调性不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应该先从中国现实出发,借鉴国际经验,以地方立法为先导,综合考量自然资源保护、适度经济发展、人类文明传承等诸多因素后客观表达。

在是否需要先进行试点的问题上,有专家表示支持,认为不试点就没有现实实践基础。而水利部景区办规划建设处处长詹卫华却认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首先应充分调查研究我国现存公园及各类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发展现状,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和根本原因,然后再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不可盲目进行试点。

直到上述会议结束,在国家公园体制问题上,与会各部门领导及学界、业界专家仍未全面达成一致意见。

面对仍将持续的争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主任杨锐教授最后提醒:不管各部门怎么争论,大家都应该珍惜这次中央决策的机会,跳出狭隘的部门利益,站在国家长远发展和未来的角度,从大局出发,共同携手为代表国家形象的国家公园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需要记住的是,我们的国家公园不仅是我们给后代留下的一个礼物,更是我们同他们立下的一个协议,一个关于未来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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