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新思路 尊重农民意愿政府忌搞“一刀切”
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按照《关于下达2014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2014年50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已全部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影响农民生计。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与以往相比,总体思路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由第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统一制定政策,政府推行”的方式实施,改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实施,即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基础上,中央核定各省规模,并划拨补助资金到省,省级人民政府自主确定兑现给农户的补助标准。新的思路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据了解,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于1999年启动实施,截至2006年底,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配套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25亿亩。2007年,国务院决定将退耕还林工程从全面推进转入巩固成果阶段,延长和调整了对退耕农户的直接补助。经过十几年来的努力,退耕还林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此次50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已下达至山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