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复湿地要避免“中看不中用”误区
到2015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市级以上湿地公园总数达到20个,以环境教育、湿地科普等为题材的生态宣教基地达到10家。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规范湿地利用行为,维护生态平衡。要求修复湿地,要多用芦苇等乡土湿地植物,尽可能保持原有形态,不用大树草坪造景。
湿地与森林、海洋等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因此,人们将湿地比喻为“地球之肾”。早些年,国人对湿地不太重视,乱开垦、乱占用现象很普遍,近年来,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许多地方兴起了“湿地热”。尤其在城市建设中,“湿地公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甚至成为一种“时髦”。但是这样的“湿地热”不仅不值得鼓励,反而应当制止。因为,这种“湿地热”只注重形式和好看,无视其应有的生态功能,与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初衷背道而驰。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继“喷泉风”、“假山风”、“广场风”、“草坪风”之后的又一个误区。典型的表现是,湿地变成了吸引人气的时尚标签。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以湿地公园吸引顾客,对一些天然的湖泊河荡进行想当然的设计和开发,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变成了“鱼缸”一样的人造景观。
其实,在生态修复中,衡量湿地保护得好不好的核心指标是生态功能。此次苏州强调修复湿地“尽可能保持原有形态”。就是朝着提升湿地的生态功能而来的,着眼于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这与古建筑保护“修旧如旧”应当是一样的道理,天然的原生态是人工化湿地无法比拟的,用大树草坪造景,是湿地修复过程中必须避免的误区。
水域面积占全市面积40%多,苏州打造全国最大的湿地群城市,具有天然的优势,是一种因地制宜的选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之一,修复湿地生态是维护苏州生态平衡、保证生态安全的重要支撑。而惟有让湿地确保应有的生态功能,这样的湿地群城市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接下来,逐步建立起对于湿地的生物预警、预测和评价体系,就是一个关键环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