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湿地恢复应多用芦苇等乡土植物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规范湿地利用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到2015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市级以上湿地公园总数达到20个,以环境教育、湿地科普等为题材的生态宣教基地达到10家。
苏州湿地资源丰富,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以上重要湿地102个,以太湖、阳澄湖和长江湿地为核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苏州人口集聚度高、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低,开展湿地保护和管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冯育青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湿地公园建设力度很大。但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影响,这些湿地公园的园林化趋势明显,发挥净化水质功能的湿生和水生植物数量和种类减少,导致湿地净化能力降低。根据湿地站评估,很多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环境单一,大多只有适合雁鸭类的大水面,适合鸻鹬类的浅滩很少;很多划定为保育区和恢复区的地方也都按照园林景观强度管理,打药除草,连虫子都看不到。有专家更表示,湿地公园内商业化严重,游船来回过多变观鸟为赶鸟,对鸟类的干扰强度极大,甚至一些湿地公园放养黑天鹅、鸽子和家养的灰雁(灰天鹅),严重挤占了原本狭小的野生鸟类的生存空间。
《意见》明确,湿地恢复要以保护动植物生存环境为原则,尽可能保持湿地原有形态。优先在湖滨带、入湖河口等湿地功能关键区域和重要湿地沿线等生态功能特殊区域开展湿地恢复,建设示范工程,以带动其他湿地恢复工作的开展。在湿地恢复过程中,要尊重河道原有宽窄、深浅的自然状态。加强湿地植物的保护与修复,多用芦苇等乡土湿地植物,不用大树、草坪造景,以再现原生态湿地。加强对饲养动物、放飞表演等误导大众、影响动植物生存环境行为的管理,逐步构建起生态安全防护屏障,维护生态系统长期稳定。
同时,各地要在重要湿地认定的基础上,加快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年内要公布名录、明确保护区域、划定保护红线。要在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等体现湿地特色、人为干扰小的地点建设市级湿地定位观测站,并逐步建立起湿地生物预警、预测和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指标来监督、管理和评价湿地保护的效果。到2020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其中,所有市、区的自然湿地保护率均不低于50%,湿地水环境明显优化,湿地多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