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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保护森林绿资源 不占湿地不毁林

时间:2022-06-06 08:36:07 | 来源:贵阳日报

贵阳:保护森林绿资源 不占湿地不毁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起到决定作用。近年来,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日前,省、市先后召开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会议。会议提到,我市将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守住林业生态红线,切实保护贵阳绿水青山。

“六个严禁”具体指哪些内容?怎样的行为会遭到重点打击?记者于近日采访了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刘昌权,请他就我市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做出解读。

问: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具体内容是哪六个?

答:“六个严禁”具体是指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问:行动时间怎么安排?

答:本次专项行动从今年9月24日至明年3月20日,历时半年,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排摸、重点打击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问: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的工作推进,是以哪些法律法规为依据的?

答: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全国和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贵州省实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细则等政府规章。

问: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区域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各类征占用林地(湿地)的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区、公益林区、重要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珍惜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各类生产、加工、交易、拍卖、展览、收藏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地的场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苗圃以及城市绿化的种苗、活立木经营场所;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运输枢纽和公路运输交通要道。

问: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将以什么样的案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答:非法占有、毁坏林地(湿地)案件;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非法采集、收购、捕猎、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制品案件;破坏森林火灾案件;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案件。

问:作为一项全市重点工作,有多少部门参与到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中来?

答:市政府成立了贵阳市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组成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问: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我市一直以来就坚持全力保护森林资源。今年截至10月20日,全市共查处涉林案件420起,其中行政案件344起,刑事案件76起,依法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05人次;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10只、野生动物53只、木材251.038立方米,补种树木1108株,收缴野生植物285株,罚款184.472万元。整治林区治安乱点或重点区域29个,检查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109次,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场所1个。

自“六个严禁”活动开展以来,行动小组共摸底排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8起。近期在贵钢花鸟市场上查处违法销售的野生鸟200余只,野生植物80余株。

问:市民可通过什么渠道配合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

答:市民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19和12369,向行动办公室反映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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