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井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
近日,龙井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成为延边州首个、吉林省第二个通过省级生态市的县市。
2011年,龙井市正式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但首先要成为省级生态市,在环境改善、民生工程建设上他们大手笔投入。“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3395.8万元,累计减排COD1.2万吨。
进入“十二五”,龙井市连续多年实施“蓝天、碧水、青山、宁静、洁净”五大环保工程,使龙井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坚持“绿色GDP”发展理念,不断促进全市绿色、低碳、环保产业的发展。同时,坚持环境污染零容忍,对高耗能、低产能、高污染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2013年,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国电龙华热电厂等企业的7台375吨锅炉相继熄火,13座烟囱不再冒烟,每年少烧13.49万吨煤,减少87.46吨烟尘排放,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019.95吨、氮氧化物866.73吨。
成立水源地生态环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大新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在水源地保护工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投资1.2亿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投资3386万元实施了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工程,确保市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围绕创建生态市工作,全面开展公路、水系沿线及居民集中居住地等生态脆弱区的恢复治理,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城市绿化、村庄绿化、道路水系绿化等九大林业工程,完成义务植树24.6万株,完成封山育林2000公顷、造林160公顷、更新造林190公顷。
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喇叭和禁放鞭炮等措施,加大噪音查处力度,对重点在建工地安装噪声监测仪。近年来,大气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内环境噪声平均值连续10年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连续10年控制在68分贝以下。
争取吉林省第三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2013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3185.05万元,对54个行政村开展了环境连片整治。目前,龙井市三合镇、德新乡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其他5个乡镇先后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如今,已初步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