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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十几层高立体车库被规划局认定为“违建”

时间:2022-06-22 16:36:09 | 来源:河南商报

郑州:十几层高立体车库被规划局认定为“违建”

这座在建的立体车库,距离居民楼非常近。记者张郁/摄

有立体车库投资商感叹:小区内的立体车库,就是一个尴尬的存在。

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为了缓解停车难,一直鼓励建设立体车库;另一方面,小区内立体车库的审批手续,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很难拿到规划许可证。

正是这个原因,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不经常做两个相互矛盾的工作:一边去禁止立体车库的施工;另一边却去央求企业在自己的辖区内投资建设立体车库,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违规”的立体车库

郑州市秦岭路上的六合幸福门小区北侧,距居民楼数米位置,已经矗立起一座高达48米的建筑。

这是六合幸福门小区的开发商—长城房屋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立体车库—16层高的立体车库,已创郑州之最。

这个占地只有255平方米的立体车库,有250个停车位。但如今,该车库已被郑州市规划局认定为“违章建筑”。

紧挨着车库的居民楼的多位业主称,该高层立体车库,影响采光,而且有噪音。

昨天,三官庙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为了制止其继续施工,还赶到了现场。

但今年9月,郑州市官方公布新建的公共停车场时,位于棉纺路与秦岭路交叉口附近的长城停车场赫然在列。

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停车场建设工程是《畅通郑州白皮书》中确定的畅通郑州十大工程之一。

不过,六合幸福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称,小区内的立体车库,都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因为小区1000多户都已交房,没有预留其他停车位置,导致小区的居民只能将车停在门口的道路旁,占了道,还经常收到罚单。

郑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2010年之后新规划的小区,一户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要有一个停车位,100平方米以上的,则需对应两个停车位。

一位停车设备公司的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说:“多数开发商都做不到这一点,无法通过规划局的验收,都建立体车库来应付。”

进入死循环的审批

11日,记者到长城房屋集团开发有限公司采访时,多个部门的多位工作人员都称对立体车库的项目不知情,并未接受采访。所以商报记者并不知道该公司为了该立体车库的审批做过多少努力。

河南长兴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一负责人主要做立体车库项目,她对此感受颇深。她称,小区的立体车库审批还是面临困境,现在立体车库几乎都弄不来“身份证”,多数小区立体停车场即使审批下来,也只能按照“临时建筑”审批。

该说法得到了郑州市规划局交通处工作人员的证实。“大多数小区内的立体车库,都没有规划手续。”

该工作人员介绍,像新小区的立体车库,如果是与楼盘一起进行审批,手续会好办得多。

“小区建好了,再增加立体车库,规划许可证都会批不下来。”他解释说,对于老小区来说,任何一块儿土地使用权都归全体业主所有。需要从程序上变更土地性质,之后再申请规划许可证。

但要想拿到规划许可证,需要先拿到土地使用证,但土地是全体业主所有,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只要有人反对,就难以继续。

面对这个死循环,很多投资者寄望政府能出面拿出一个配套政策,但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称,无据可依,因为物权法保障了私权,任何政策都不能与现行的法律相抵触。

投资者的隐忧

这正是限制老旧小区建立体车库的“紧箍咒”。

辽宁中梁机械公司总经理庞志华,已做了多年的立体车库项目。

提起小区内的立体车库,他说,阻力不仅仅是小区居民的反对,更重要的是立体车库至今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郑州市规划局一知情人表示,很多立体车库都是以临时建筑报批的。“临时建筑,即意味着只能存在两年,两年之后就需要自行拆除。”

之所以以临时建筑报批,是政府部门为鼓励企业投资立体车库而减少审批程序的做法。

负责立体车库建设协调工作的部门是郑州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又叫“郑州市畅通办”。畅通办负责人称,郑州市已专门出台政策鼓励小区建立体车库,空地上建、地下停车场就地改造这两条路都走得通。“除了小区新建的公共停车场有财政奖补资金外,郑州市还对老旧小区建的立体车库减免审批环节。”

但“临时建筑”的身份,却令这些投资者感到不安。

“最担心的还是投资之后,被当成违章建筑给拆了。”河南一停车设备公司负责人说。

他之前相中了郑州西区的一个小区,因为这里车辆较多,但是几乎没有正规停车位。这些是投资者看中老旧小区的原因:需求量大,最初规划时根本没有想到车辆的增速这么快。

但他在实施的时候却发现,手续几乎办不下来。虽然当地政府鼓励,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敢冒险。“一个车位投资上万元,建个立体车库好几百万元,万一被人举报,当违章建筑拆了谁来补偿?”

相互矛盾的工作

庞志华在全国各地做立体车库项目,他发现全国的环境非常相似,政府部门一直鼓励建立体车库,但是在政策上又没有一个完善的配套措施。

他举例说,他曾在东北建的一个立体车库,是以构筑物拿的审批规划程序,最后却没有规划部门的验收,而是质监局以特种设备进行验收。严格意义上说,仍没有合法的身份。

对这种没有规划的立体车库,郑州市中原区一办事处工作人员有着复杂的感情。

昨天上午,他接到上级部门的指示,制止了一个立体车库的施工。但在2011年12月,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鼓励建立体车库、地上停车场,规模在30个以上的,塔库式机械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5000元、4000元、3000元;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3000元、2000、1000元。

因为有鼓励政策,郑州市畅通办作为协调部门,甚至给每个区都下达过建立体车库的任务。

为此基层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后,要查处违规立体停车场,另外还得想办法让投资者尽量来自己的辖区建立体车库,完成任务。

“全国各地都面临相同的困局。”庞志华说,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立体停车肯定是趋势。但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导致都是呼声高,却难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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