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
省政府消息,《福建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已印发实施。试点范围包括漳州全市和永安、尤溪、晋江、德化等四个县(市),试点期限为2014-2016年。试点期间,试点单位不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多出的定额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
《方案》提出,在调查、确认、发证的基础上,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实行台账式管理,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充林地地块入库上图,并将相关数据融合到林地资源“一张图”中;建立林地占补机制,包括先补后占机制、统筹平衡机制、补充林地持续核查机制、使用林地计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