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试点建设“海绵城市”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市、县都要选择1个至2个项目作为试点示范工程。缺水地区要优先利用透水砖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措施,补充地下水,削减地面径流;其他地区要优先利用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等措施,调蓄、净化雨水,削减径流峰值。
海绵城市就是比喻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在干旱时能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通知》明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均要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
通过运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建设,强化对城市径流雨水的排放控制与管理,从而实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削减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等多重目标,为城市构建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根据要求,各地应以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作为载体来实施,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要统筹配合,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低影响开发设施要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