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两县国有林场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
日前,河北省承德市政府下发通知,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和隆化县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行安排部署,两县的21家国有林场被全部界定为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
承德市在丰宁、隆化两县分别设立国有林场管理处,对国有林场实行市、县共管。丰宁、隆化两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扶持政策,采取多种经营的形式扶持林场发展特色产业,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两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给予项目、资金倾斜。
同时,承德市统筹两县国有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津贴、补贴等费用,历史欠账由县级财政逐步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可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并免除养老保险滞纳金。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富余人员,可按现行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承德市政府要求两县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财政专户,改革资金使用首先用于解决林场所欠“五险一金”,其次用于解决林场拖欠职工的医药费,剩余部分用于解决林场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其他债务。
目前,丰宁、隆化两县已把国有林场资源保护成效作为考核试点工作的主要依据,层层建立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改革试点期间,辖区内国有生态林面积只增加、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