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几十亿或上百亿的“烧钱”式治理雾霾不靠谱
在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东亚环境治理与产业合作论坛上,中日韩三国专家各抒己见,他们认为,中国如何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面临挑战,17年后能否换来干净的空气,关键看实招。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认为,APEC会议期间的实践表明,空气污染是可以消除的。骆建华:“如果要很快把中国的雾霾治理好的话,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付出的代价很大。据说APEC期间,我们为了治理雾霾,相关省市的损失,有的几十亿,有的上百亿。反过来说,如果想付出小成本,就要有长周期。”
正像有关专家乐观认为的那样,空气污染是可以消除的,有APEC会议期间的“APEC蓝”为证。然而,会议期间应急式治霾终归不是一种正常方式,建立在“双限”:“限行、限产”基础之上的治理,不可能是常态,车辆总不能天天限行,企业总不能不生产;另一方面,“双限”代价过于高昂,正像专家估计的那样,几个省份损失巨大,动辄以几十亿、上百亿为计。短时间的应付,在取得的“辉煌成就”的同时,是严重透支的社会财富。最终,会议一过一些地方雾霾立即“死灰复燃”,这样的应急式治理本质上不过是一个“烧钱”买短期效应的治理罢了。
然而,APEC期间治霾“成就”至少还算带给了人们信心。专家说的17年,是从长期调整工业结构的基础上估算的,如果真能引起重视,将经济增长点和环保保护和谐统一到一起,治理雾霾不会那么遥遥无期。公众在品尝到了“APEC蓝”之后,希望保持良好天气和保持优质环境的决心和信心会更大,无形中会倒逼政府采取更积极有为的行动,这或是“巨大的APEC期间治理损耗”带给社会和公众的无形的“最重要遗产”。
在今后治理雾霾模式上,断不应该再采取此类“应急式治理”了,因为这一社会代价太过沉重。几十亿元或上百亿元,如果放在民生事项上,会获得多少收益?会改善多少城市公共设施?更何况,一个短期应急式的“限车”、“限产”或“停产”,本身也不是治理污染的正常手段。企业排污现状依旧,企业处理污染物能力依旧,最多算是一种“头痛医头”,“炎症”仍在,与根本问题与事无补。
值得欣慰的是,在APEC会议的前前后后,有关方面并未“止步”于此。以治霾为契机,一系列深层次的针对性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既为减少污染,更为优化结构,仅河北一省今年就已淘汰炼铁产能671万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破解了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通过审议。修订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增加了对重点区域和燃煤、工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专门规定,明确了对无证、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作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新能源汽车方兴未艾,更多人则青睐公共交通……可以说,雾霾现实不仅是倒逼政府改革、涵养公民精神的动力,也是真正激发经济结构转型实现长远治霾的重要契机。
APEC治霾损失达百亿,是一种治理代价,或者说这一代价有不得已为之的原因,但公众更希望这一“花钱买教训”的治理方式能真正为根本性治理政策的出台赢得时间。短短几天的“APEC蓝”让广大公众为此流连忘返,也真诚期盼“APEC蓝”永驻。如果“交了巨额治理学费”之后,没有什么根本性改观的话,会让广大公众为之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