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荣膺“湖南省园林城市”
11月29日,永州市被省政府正式命名为“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志着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品质活力永州”目标,大力开展各项创建工作。201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全面启动了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打造园林城市、宜居永州。三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园林绿化投入,累计投资10余亿元,实施了大苗进城、道路绿化提质、公园游园建设,以及湘江风光带建设等一大批绿化和市政重点工程。中心城区累计种植乔木70万余株,插种花卉30万余株,补种小苗近360万株,完成了城区30余条道路和10余个节点的绿化景观提质,改造了潇湘公园、滨江公园、虎岩公园、朝阳公园等现有公园,新建了萍岛公园和10多处街头小游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2.82%,绿化覆盖率达37.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57平方米,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经省园林城市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审,永州市创省园工作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顺利通过考核验收。2014年11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湖南省园林城市和湖南省园林县城的通知》(湘政函〔2014〕179号),正式命名永州市为湖南省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