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 更要量身定做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昨日出炉《新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对江苏省推进城镇化的影响和政策建议》,描绘江苏最新城市规模版图。
此前,国务院于11月20日下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江苏现有57个城市的分档因此得以清晰。
特大城市数量锐减
按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截至去年,全省共有特大城市10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34个,小城市7个。而据新标准,全省特大城市1个,I型大城市2个,II型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6个,I型小城市33个,II型小城市7个。
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小卉表示,城市规模分类后,人口引导、规划、土地和财政等均将相应产生变化。其中,人口引导政策的变化尤其令人关注。
按新标准,城区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其落户门槛将趋紧。我省特大城市仅有南京,积分落户制将成为该市现实选择。南京暂住人口已达138.7万,积分落户有利于南京基于自身发展需求,合理调控主城区人口规模,缓解人口规模过度扩张带来的交通、环境、设施配套等问题。
落户政策宽严不一
按新标准,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I型大城市,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成为这类城市的选择。
我省I型大城市为苏州和无锡,它们转移农民市民化存量较大,其暂住人口分居全省省辖市第二和第三位,分别为110.4万、104.3万。对这两座城市而言,让已在城市就业的存量农业人口优先市民化较为迫切。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II型大城市,此类城市落户条件则相对宽松,主要是就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
II型大城市包括徐州、常州、南通、淮安、扬州、连云港、昆山和江阴,这些大城市的区域影响力日益增强,就业机会更多,具有较强的人口吸引力,仅按就业年限、住所、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允许落户,城市户籍人口可能大幅增长,增量人口的公共服务提供和社会保障压力也将不断加大。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按新型城镇化要求,应有序放开落户限制,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城市可适当对就业、住所等做出具体规定;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城市则可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我省人口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包括盐城、镇江、泰州、宿迁、宜兴和常熟,其城镇建设质量、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等相对较高,对农业转移人口具有较大吸引力,有可能成为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的目的地。但这类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已近饱和。新标准的出台,对我省中等城市带来很大的市民化压力,各地应按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际,适当对就业、住所等作出具体规定。
而对人口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I型小城市以及人口20万以下的II型小城市来说,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则是大势所趋。
划定城市增长边界
随着城市人口和用地大规模增长,我省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面临土地资源紧缺等问题,城市空间结构亟需优化,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则是适应该趋势的重要手段之一。
南京市规划局总规处处长王耀南表示,南京将对土地过度使用的地区进行减量控制,低效利用的土地则进行再开发、再利用,而不是依赖现有土地扩张带来的增长。
省住建厅厅长周岚表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控制“摊大饼”式蔓延增长,要依山水环境、基本农田保护等划定增长边界,并用绿地系统串联河流、山体、公园、广场和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城市公共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