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水生态文明城市方案获通过
12月16日,《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审查委员会正式通过,这为该市试点期间水生态建设提供顶层设计及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区域发展品质提升、区域水文化弘扬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铁岭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生态立市,以“做大做强水品牌,打造北方魅力水城”为目标,先后实施了辽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生态封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湿地恢复等多项重大项目和骨干工程。今年5月,铁岭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我省继大连、丹东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按批复方案,铁岭将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面推进截污控源等10项水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包括凡河水功能区综合示范工程等10项示范项目力争全部提前竣工。